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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2016年预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8-01-10来源:未知 点击: 次

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

2016年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市财政局信财预〔2016〕6号文件通知,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2016年单位收支预算具体如下: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机构设置、职能

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工程技术科、住房保障科和法规监察科7个职能科室及机关党委和纪检监察室。下辖有平桥房管分局和明港房管分局两个归口预算差供单位和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平桥房管所、明港房管所五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行使全市房产业的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房产开发行业管理、物业行业管理、住房保障、城乡房屋产权产籍登记、房产交易市场管理、旧城改造及房屋征收管理和房屋安全及危房鉴定等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房产管理中心机关参照公务员编制30人,实有28人,退休14人。二级单位差供编制26人,自收自支编制309人,实有在职人数共计287人,退休137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加大住宅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力度,强力推进住房保障,培育房地产市场体系,完善房产行政管理服务,不断加强房地产法制建设和执法监察力度,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着力凝聚干事创业的合力,保持我市房地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收支说明

2016年收入总计1317.24万元,支出总计1317.24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各增加351.87万元,增长36.4%,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整增加收入支出。

(二)收入预算说明

信阳市房管中心机关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供给,二级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差供或自收自支,2016年房管系统全部预算收入1317.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70.2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517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23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全系统支出预算共计1317.24万元。基本支出类1196.24元,占总支出的90.8%。专项经费(运转类)支出100万元,占总支出的7.6%。非税项目支出21万元,占总支出的1.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1317.24万元,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351.87万元,增长36.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收入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317.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1001.92万元,占总支出76.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3.03万元,占总支出的7.8%;商品和服务支出91.29万元,占总支出的6.9%;项目支出(运转类)121万元,占总支出的9.2%。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41.4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11.6万元,下降了21.9%,减少原因主要是招待费逐年递减。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车正在实行改革,没有确定保留车辆,只有交通补贴23.4万元,而无公车运行费和车辆购置费。

3、公务接待费2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会议费9万元,用于会议上的各项开支。


     附件:市房管中心2016年预算表格.XLSX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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